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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倫社企紀實:SEUK
社會企業倡議先鋒:Social Enterprise UK
【單位簡介】
SEUK是英國全國性的社會企業中介組織,其會員數量已經超過700個,其組成不只是社會企業,還包含了民營企業、慈善團體與公益組織,共同支持SEUK將社會企業視為做生意最普遍的方式的願景。SEUK推動數個計畫,協助社會企業、公部門組織、慈善機構與主流企業對於健康照護、社會投資、商業領導、社會特許經營與教育議題,進行其專業知識與技術的提升。2013年SEUK將慶祝成立屆滿11年,主要的工作項目包含:
一、為這個領域的成員推動有效的倡議行動。
二、透過強有力而謹慎的研究,協助勾勒社會企業的發展藍圖。
三、構築社會企業網絡。
四、提升社會創新者與社會企業的形象。
SEUK同時主持社會投資論壇(Social Investment Forum),為連結社會投資中介機構(social investment and finance intermediaries ,SIFIs)的平台,包含Clearly So, Big Society Capital, Big Issue Invest and UnLtd等重要投資機構。SIFI主要任務為共同發起聲音來影響社會投資政策、鼓勵及促成連結,分享好的經驗以及分享最新相關訊息,促使市場功能更符合社會企業和慈善機構運作等。而論壇的實際行動則包含共同回復政府部門的諮詢、針對如何改善社會投資法規發表書面聲明,邀請主要政府官員和專家分享訊息與釐清問題並協助經理人連結社會投資活動等等。
SEUK於2012年因積極參與制定社會價值法案獲頒Big Impact Award at the Third Sector Excellence Awards。
【想知道SEUK在做什麼?請付費】
推開SEUK位於消防大樓改建的辦公室紅色大門,上面清楚的寫著「選擇社會 企業,整個社會獲益」(Choose social enterprise… and society profits),進到沒有華麗裝潢設計的辦公室,辦公桌在各個角落隨意又合宜地錯落著,隨處可見的是社會企業商品、海報、活動看版,如Belu的飲用水、公平貿易香蕉、幾個社會企業發展獎座、大大的「Buy Social」活動宣傳看版、更多的「Eat me, wear me, ride me, choose me… and society profits」海報,社會企業在這裡不只是倡議概念、不只是工作、不只是合作夥伴,不只是研究對象,更是一種生活方式。
本次會面由其研究員Charlotte Chung負責簡報及QA。值得一提的是,SEUK將本次臺灣代表團的拜訪定義為諮詢性質,因此必須付費,就如同來自世界各個國家慕名而來的代表團一樣。其收費標準原為一小時300英鎊,後放寬會面時間為一個半小時,然時間一到便有其同仁前來提醒。 SEUK不僅也登記為社區利益公司,其行事風格也是相當有經營及成本控管之概念,不只協助社會企業發展,運作上亦身體力行,充滿社會企業的DNA。
【英國的社會企業】
一開始Charlotte自英國社會企業發展現況切入。SEUK每兩年就會針對社會企業進行一次大規模的調查,英國社會企業總數已超過7萬家,佔所有企業總數的5%,為英國整體經濟貢獻24兆英鎊的產值,僱用超過80萬人,其經營的產業橫跨健康照顧、再生能源、運輸、零售與居住……25%改善了特定社區、24%創造了額外的就業機會、23%支持弱勢族群、22%改善了社會整體健康與福祉、19%提高了教育普及率及視字率……基本上,他們無所不在。然而英國政府並沒有制定一明確社會企業定義,任何以社會目的為驅動力的事業,都可以自稱其為社會企業,並視其運作的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的組織型態,向其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社區利益公司、慈善團體、合作社……等。
圖一 英國社會企業組織形式(資料來源:gov.uk)
The Big Issue就是一個很有趣的案例。原本Big Issue就是一家單純的公司,以由遊民在街頭販售雜誌,銷售金額的一半成為遊民的收入,進而逐步自立的獨特模式,廣為世人所熟知。隨著其獲利的提高及關注領域越來越多,他們另外成立一個慈善組織The Big Issue Foundation,矢志改善遊民等弱勢族群的生活,其經費來源除了母公司(The Big Issue)的盈餘,也接受外界的補助與捐贈,增加了與有意投入此社會使命的各政府單位及大眾合作的管道。後來為了協助其他社會企業成長,或是鼓勵慈善組織及企業一起加入社會改革的行列,他們又成立了第二個分支機構Big Issue Invest(BII),除了來自Big Society Capital的資金,BII也接受銀行與創投的投資,再轉投資專注於消滅貧窮與不平等的社會企業、慈善組織或企業。以Big Issue母公司為主體,再發展出Big Issue Foundation及Big Issue Invest兩個分支機構,構成龐大的社會影響力版圖,這樣的案例即便在英國也不多見,但卻恰好能反映出英國社會企業只有傘狀式結構,不在法律上針對社會企業的結構給予明確的定義,而是廣納不同的組織形式,保有由經營者視其自身需求選擇適當的形式為之的彈性特點。
Charlotte提出,英國的社會企業包含以下共同特性:
一、 在組織治理文件中明白定義其社會目的
二、 其主要財源來自其產品或提供的服務銷售所得,而非補助、捐助或募款。
三、 將大部分盈餘再投資於其社會目的。
四、 自主獨立運作的組織。
五、 單位型態多元(公司/合作社/慈善團體……)
以幾個關鍵字來總結,應該是事業導向、組織彈性、包容性、目的明確及鼓勵參與,而較少的限制及排除。
【SEUK】
SEUK作為英國社會企業最重要的中介組織之一,也是唯一的全國性組織,目前有效會員約700個,而透過Social Enterprise Coalition(SEUK的前身) 的Wales/Scotland等在地友好中介組織,實際接觸的會員數量超過1萬個。他們採取一個研究、倡議、關係連結、國會經營的循環式發展策略,來發揮影響力:
一、 研究:除了兩年一次的大規模調查,SEUK平時就致力於社會企業發展狀況資料的蒐集,包含其會員與非會員,強調他們在總體經濟上的貢獻度,並希望透過研究也能提出一些發展趨勢及政策建議,建立其於思想上的領導性地位。
二、 倡議:研究及調查的結果,成為提出有效倡議方案的堅實基礎。SEUK近年主要的倡議案包含入門即見的Society Profits,其主要目的在宣傳及教育大眾,購買社會企業產品的核心價值,Supply Chain將相關社會企業組成供應鏈,Buy Social則希望一般的政府與企業也能優先考慮向社會企業採購,而Business Rate?Relief向政府建議考量社會企業創造的社會影響力,而減免其商業稅,降低經營成本,鼓勵社會企業的創立。晚近,他們還寫了一封公開信給BBC,要求他們以社會創業家的創業過程為主題,以當前最火紅的虛擬實境節目形式製播,讓他們個人的心路歷程故事,能激勵更多人投入社會創新創業。
三、 關係連結:在倡議的路上,為了結合更多更多志同道合的夥伴,一起協助社會企業發展,SEUK將「納入」(inclusive)設定為此項目的核心元素,有策略性構築其關係網絡。如在會員的招募上即不限社會企業,對於有興趣參與貢獻的一般企業、慈善組織、政府機構等等全數納入,亦主動尋求財經專業提供顧問或諮詢服務,並與政府公務員們形成良好的合作夥伴關係,因此大多數的倡議行動都能獲得政府在經費上的支持。
四、 國會經營:政治就是眾人之事,身為一個倡議組織,SEUK致力於國會關係的經營。主要工作還可區分為以下三個方向:
1. All party parliamentary group(APPG,日譯議員聯盟)是英國國會重要的次級團體,可以由來自上下議院的任何政黨議員,針對任何特定議題自由組成。針對社會企業的APPG on Social Enterprises於2003年成立,由來自三個主要政黨超過80個議員組成,SEUK扮演著這個APPG on SEs的秘書處角色,致力於增進國會議員對社會企業的瞭解,介紹各種社會企業案例並討論社企發展重要議題,定期邀請社會企業家到國會殿堂演講,提供與國會議員面對面交換意見的機會。而這機會只提供給SEUK的會員──另一個鼓勵社會企業加入SEUK的誘因。
2. 透過遊說及連署等手段影響相關法案的修定,例如英國政府即將於2014年4月引入的社會投資稅收減免措施,鼓勵大眾投資專注社會影響的創新組織,包含社會效益債(SIB)。其連署人包含大社會資本銀行、慈善銀行、社會股票交易市場、UnLtd、BII及英國最大的合作社the Cooperative UK的執行長們,足見SEUK在這個領域的號召及統合能力。
3. 參與並監督工黨、保守黨、自民黨等三個主要政黨的年度研討會持續關注社會企業發展議題,如2013年三個主要政黨的年會,皆以社會經濟發展為題。
以上四個策略組成綿密的工作網,除了拿錢出來投資或借貸,社會企業經營發展上的所有問題,SEUK幾乎都幫得上忙。其一個年度執行的經費經常超過150萬英鎊(約新台幣7千萬),由主席與執行長各一位所率領的15個幕僚團隊成員一同完成。
【Social Investment Market與Big Society Capital】
我們第一次接觸到大社會資本(Big Society Capital)這個名詞,是倫敦國王學院黃西誼教授於2012年在臺灣的演說中,介紹到這個英國政府的新進創舉。BSC係以金融機構無人認領的靜止戶約4億英鎊資金為基礎,加上HSBC、Barcklay、RBS、Lloyds四大銀行合資成立,總額6億英鎊,希望一舉成為推動社會投資市場的動力來源。當時,我們就對BSC在社會投資市場究竟起了什麼樣的作用及其運作結構充滿好奇。因為SEUK負責主持社會投資論壇Social Investment Forum,一個社會投資中介組織的平臺,因此我們也將英國社會投資市場的發展列為與SEUK會談的重點之一。
傳統的投資模式,通常是希望經由資金的投入,追求盡可能多的資金回報。然而,社會投資具備著在資金的回報上更具有耐心,相對更重視經由其投入所帶來的社會影響及改變有多少的特性。傳統追求社會改革的組織,多為仰賴政府補助、募款或公益捐助來維繫其運作的民間部門,在社會投資市場架構完成之後,其資金來源變得多樣化,且係透過較能了解並能與社會部門溝通的社會投資中介機構(SIFI),來提供多樣化的金融商品及諮詢服務,有利其為了達成組織追求的社會使命,而尋求適合組織的永續經營模式之旅程中,獲得足夠且適當的支持。
政府為確保大社會資本之運作不偏離初衷,在其監督管理下將基金委託給一家公司來負責操作,類似投資銀行的運作型態(非銀行,但很多人用銀行來稱呼它),但他們不直接將資金投入社會企業,也非補助這些SIFI的運作,而是投資、或借貸,也就是扮演著銀行中的銀行角色,或是整個投資體系的大盤批發商(wholesaler)。以BII為例,他們一方面接受了大社會資本的貸款,將資金轉投資於社會企業,並創造社會效益,然BII營運所得,仍有一部分必須回饋到大社會資本,其利息也必須照計,只是各個SIFI的投資或借貸金額與利息、還款條件等等,都由大社會資本視各SIFI不同的經營計畫分別訂定。如此一來,形成良性循環,投資有回饋,借貸可以附加利息回收,於是延長這筆基金可運用的年限,甚至有機會永續經營。而由政府示範帶頭投入資金,創造其他資金加入的槓桿效應,形成更大、資源更豐沛的社會投資市場,一起提供了SIFI強而有力的資金奧援,上中下游各種角色分工齊備,形成資源流通順暢的運作體系。
圖二、圖解社會投資市場架構(資料來源:SEUK)
SEUK在內閣辦公室的支持下,每三個月舉辦一次的社會投資論壇,已經有兩年的歷史。透過這個論壇將主要的SIFI經營者都聚集起來,討論這個市場現在的發展狀況,市場有什麼需求等等,SEUK再將之彙整成為具體的政策意見並回傳給政府管理部門,以維持政策走向能符合社會的實際需求。
那麼大社會資本的運作成效呢?根據Charlotte的說法,就如同Social Value(Public Service)Act一樣,都屬於英國較新的政策措施,現在仍處於推動初期,尚難有具體事證支持的成就,但他們都很樂觀。這個觀點,在與Big Issue Invest執行長Nigel Kershaw、及Office for Civil Society代表的會面中,都得到類似的答案。
【Social Value (Public Service) Act】
社會價值(公共服務)法案的立法緣起,來自政府每年花費大筆預算向民間購買公共服務,例如NHS(英國的健保制度),每年採購各種醫療保健服務金額驚人,動輒超過2千億英鎊。然而過往政府採購的最重要考量因素就是價格,各級機關在採購時往往僅思考著如何買到便宜又大碗的產品,如何協助社會企業能在政府採購中具備更多優勢,一直都是SEUK長期關注的議題之一。在卡麥隆負責籌組的聯合內閣上台之後所提出的「大社會」政策指導原則之下,為了引導民間主動創造社會價值,平衡政府在社福預算上逐年縮減的窘境,英國政府開始研究制定社會價值(公共服務)法案。
社會價值法案沒有採取傳統歐陸的保護性採購思維,強制政府採購經費中的一定比例,必須向社會企業購買(本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類似設計),而是在法案明定政府採購應重視如何能改善地方社會、經濟與環境等三重底線之價值。如此一來,原本就注重三重底線的社會企業,自然能在採購案的競逐中具備一定優勢,然而不指定向社會企業採購的設計,表示這並不是一個只跟社會企業有關的法案,而是如何創造更多的社會價值。社會企業一方面維持其傘狀性架構,保有組織形式選擇上的彈性;一方面也能促使一般企業不能僅僅為了獲取標案而宣稱自己是社會企業(還記得嗎?英國任何組織任何企業都能自稱社會企業,這不違反任何法令),而必須有主動參與改善地方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實際作為,如僱用更多在地弱勢族群、採用環保產品、更重視其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甚至主動轉型為社會企業,如變更登記為社區利益公司等等。
【倡議,也身體力行】
英國這套完整的體系建立花了10年,而其中倡議是很重要的元素,其對象包含政府、民眾、政黨、民意代表等等,需要大量時間,人員、組織的投入。當多數的新創社會企業,規模都不大,除了汲汲營營於站穩自己的腳步就幾乎耗盡所有力氣之時,就非常需要中介組織來扮演網絡建構的角色,匯聚大家的聲音,整合及串聯社會企業的力量。在英國,有許多中介組織如SEUK、UnLtd、Big Society Network,擔負起社企、政府、群眾間的紐帶功能,使政府在發展社企上能與社會部門攜手共進,那......臺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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