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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社會企業發展
*2012/09/29-2012/10/04職訓局(現為勞動力發展署)考察
新加坡有高國民所得,但仍有弱勢族群所得偏低的現象,透過社會企業的發展,使新加坡所得與社會更加平衡、穩定。而新加坡政府推動的Many Helping Hands政策,讓「社會性創業」與「社會企業」有充分發展的空間,促使民間團體與政府形成夥伴關係,使許多社會發展課題得以透過創新方式解決。
新加坡社會企業發展多年,對新加坡的經濟層面與社會層面的貢獻同等重要,態樣也多元,其中不乏許多優秀的社會企業創業家,已發展出亞洲社會企業成熟之環境,可供我國未來以推動社會經濟與創造就業機會之政策借鏡。
該政府社會及家庭發展部 (Ministry of Community Development, Youth and Sports, MCYS)1於2007年發表「社會企業委員會報告」 (Report of Social Enterprise Committee) ,介紹新加坡社會性創業與社會企業、社會企業委員會、鼓勵與促進社會責任企業方式、建立社會企業前置環境與創造社會企業家精神之文化等面向,透過政策論述與個案簡介,呈現政府與民間單位的積極動能。
(一)重視商業模式的運作
新加坡社會企業特別重視商業模式的運作,相關之非營利組織亦能以商業模式經營,整體而言,他們的組織營運(包括產、銷、人、發、財)具有一定專業與規劃能力,並善用各項網絡資源。可以是簡單的營運模式,但仍以提供高品質服務與商品為目標。
(二)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合作
新加坡企業逐漸體驗到,從事CSR也能為企業帶來好處,帶來良好的社會形象與其他獲益,但企業不懂得做社會計畫,就可能找社會企業家來幫企業完成社會責任,利用公司影響其他公司。
(三)發展社會企業生產網絡模式
新加坡有許多代銷手工藝產品的社會企業,他們設計產品原圖與材料,再將分包給弱勢者代工生產,類似台灣過去的家庭代工模式,大部份採保證收購,營運壓力由社會企業承擔,使弱勢族群能有持續性的收入。
(四)空間活化與運用
新加坡有許多利用政府閒置空間做為社會企業市集及青年中心之經驗,可學習其空間規劃之創意,將同質性、互補性或具有產業關聯性之企業聚集,產生聚落效應,並提供各項創業資源說明,使政府閒置空間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五)政府主導社會企業的產業別
新加坡有許多餐飲業的社會企業,這是由於新加坡政府鼓勵與倡導發展的結果,餐飲經營特別重視餐點品質與特色的開發,多以「口耳相傳」的方式營運,社會企業家多不希望顧客是因為同情而來消費。
(六)階段性補助新興社會企業
新加坡政府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社區關懷企業基金」 (ComCare Enterprise Fund, CEF) 階段性補助社會企業創業前一至二年計畫,其後不再提供補助,讓社會企業逐漸脫離政府補助獨立營運,減少對政府補助依賴。
CEF提供創立初期的營運成本補助,經費運用彈性,不限制於人員聘用、行銷成本或硬體設備。除財務性支持外,2013年底還推出社會企業指導計劃,由企業家擔任導師,協助獲選之社會企業擴展規模,提升其社會影響力。
以發展社會企業的角度觀之,新加坡經驗可提供兩點啟示:一為社會企業成立初期最需要的營運費用可能以基礎設備為主,而非人事經費,故讓計畫單位能多一些經費運用的彈性選項,較能因應要發展的社會企業類型、發展環境與經營市場不同選擇投資項目,可適性發展;第二,階段性退場機制,補助計畫可衡酌組織營運狀況與經營條件,採不同補助期程,避免營運未臻成熟而缺乏資源,或長期依賴補助資源而未能自立。
(七)推動社會企業國際化
新加坡重視社會企業相關政策與文宣的國際化,使國外人士能多瞭解社會企業推動情形,並積極促進國際間交流與網絡活動的參與,例如「社會創新園」(SIP) 每年辦理「全球社會創新者論壇」 (Global Social Innovators Forum, GSIF) ,邀請超過30個以上國家的530位代表參與。
(八)重視青年社會企業教育與創業環境
新加坡不管是政府或民間單位,均鼓勵青少年與青年從事創業活動。
1.政府方面
可分成在校與校外創業培育。在校時期,養成教育著重體驗與實務參與,以「青年社會企業精神培育計畫」(YSEP)鼓勵各級學校提案學生參與社會企業之計畫,學生從小學就有機會接觸社會企業及其關懷之社會議題,大學階段主要提供實習機會,這減少學生畢業後僅憑滿腔熱血獨自創業的高成本與高風險。
在校外,規劃位於市區及交通便利的「SCAPE青年中心」,匯集時尚流行商品與服飾,吸引年輕人集會、逛街與消費,提供創業課程與場地,並有青年領導中心、DBS銀行青年創業及社會企業貸款服務站、青年廣播電台 (987 FM, A MEDACORP Station)及青少年自殺防治中心,當年輕人有意創業時,均能於該中心獲得足夠諮詢、資訊與資源。
承上,新加坡政府從學校階段即開始鼓勵年輕人創業,由老師帶引學生認識、體驗、參與與實習社會創業過程,這或許與新加坡缺乏天然資源及商業活動為經濟核心的環境有關。另由「青年社會企業精神培育計畫」 (YSEP) 與「SCAPE青年中心」的規畫可知,新加坡十分重視學生的實務操作與參與,這提供一個重要的啟示,學校教育的教材中應納入社會企業或社會性創業議題,老師必須先瞭解核為社會企業與社會經濟,及其對經濟、社會與環境發展的影響與價值,才能導引學生認識與參與。
2.民間方面
HUB Singapore位於新加坡都心之國家青年中心內,鼓勵年輕人以改善社會與世界為己任之方向,發展社會性之創業活動,並聯結商業界的顧問、創投業者與各界可能的合作夥伴,形成創業社群網絡。
HUB Singapore為亞洲第一個HUB據點,隨後日本東京、京都及韓國首爾陸續成立,目前亞洲已有7個HUB網絡機構。這表示這些地點的年輕人具有一定創業能量,且經濟發展環境成熟,導入HUB的學習及創投合作系統,便能使社會創業受到更多矚目及降低經營風險,提高成功機會。
另一社會企業組織—O School與新啟學院 (City College) ,則是關注中輟生的再學教育,透過舞蹈導引學生瞭解自己及發展其他興趣,重建信心,讓中輟生瞭解社會並不放棄提供其學習機會。
新加坡民間組織共同的特性,是有完備的支持與輔導系統,學生或會員在組織裡能獲得心理支持與(舞蹈與創業)活動支援,他們能透過組織裡的系統找到所需的資源網絡與管道,使風險降至最低。
結論
新加坡雖無社會企業相關法令,但注重補助計畫的成效及其獲利模式,其政府願意於社會企業創立之初提供充足資源,包括資金、諮詢、導師媒合與營運指導,然要求企業受補助之後必須要能獨立經營並有回饋社會之機制,因此補助申請過程嚴謹,輔導系統完整,倘若該單位不具可行的營運模式與現金流,政府即不予補助。簡言之,新加坡政府採創投角度輔導社會企業,並重點式鼓勵特定產業發展,以使資源能有效地被運用,也卻除受補助單位依賴政府資源之心態,可為我國政策推動之借鏡。
政策推動範疇廣,從學校教育著手,並與民間組織互動與合作緊密,政府也願意採納民間團體的創新建議。整體上,注重市場機制與實務操作。新加坡推動社會企業的基礎,則在於其創辦人與參與者擁有足夠的商業知識與經營觀念,許多創辦人本身曾是企業主,因此對經營成本、商業模式、作業方法及產品與服務品質的專業,擁有正確的經營管理觀念,善於觀察及敏於即時調整。
1. 註:此部門於2013年改組為 Ministry of Social and Family Development, MSF。